我们的收购条件

安博通过收购现有的设施,可以帮助我们的客户在各主要城市市场建立他们的业务,以利用靠近关键交通枢纽之便,获得成功。 我们在投资时所采用的取舍标准包括了土地类型,拥有权特性和投资结构。

 

吸引我们的土地类型包括:

  • 可用来作为物流集散或进行货运代理的工业物业
  • 可扩建或翻新的物业
  • 拥有开发权的土地
  • 我们还会在位于较好地段的多功能/服务中心及轻工业建筑设施上进行选择性投资

 

市场地点

  • 位于 AMB 目标市场内的供应受限的二级市场
  • 连通高速公路、靠近优质机场或海港、以及属于多城市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的其他地点

 

吸引我们的拥有权类型/结构:

  • 以 100% 费用权益作为投资的结构
  • 可获得租赁权/土地租约
  • 合资
  • 预售
  • 股份换物业
  • 定制
  • 销售/售后回租
  • 合作股(仅限美国)
  • 优先股(仅限美国)

安博已有非常明确的收购目标,并定制了有利于代理商的政策,最后还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完成收购的活动。